(1)為了保證傳動裝置的穩(wěn)定,釜蓋上的基座應該為平臺的,常被簡化成三點支撐,因這種結構單薄、剛度差。除不得已在低速的釜上使用外,在常用的反應釜上易造成攪拌軸、減速機架和電機抖動。致使軸封失效,物料逸漏,設備運動件磨損加劇。
(2)改薄釜體或傳熱夾套的鋼板,尤其是價格較高的不銹鋼板,此舉危險極大。釜體耐壓強度和剛度等性能下降,可造成設備爆zha惡性事故。
(3)減速機機架過短,無調整機械密封和考貝輪的空間,更換機械密封易損件時,須拆卸減速機和電機,非常不方便。而減速機架足夠長時,只須分解考貝輪,其它都不必動。雖然,短機架為制造商或用戶節(jié)約少許制造成本,但以后用戶維修設備消耗的工時費通常會大大超過少許節(jié)約的費用。至少對用戶來說,算總帳或長遠的帳并不合算。